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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張文川/台北報導〕音樂創作才女黃韻玲,開車撞傷懷有身孕的廖姓女騎士,造成左大腿骨折,廖女控告黃韻玲過失傷害,雙方昨在台北地院達成和解,據指出黃韻玲同意賠償80萬,換取對方撤告,法官限期黃韻玲一次付清和解金,並要求廖女在匯款進帳後,儘速向法院撤告。
北檢起訴指出,去年3月2日上午8點多,黃韻玲駕車行經市民大道,正欲左轉天津街時,未禮讓對向的直行機車先行,撞倒懷孕3個月的廖姓女騎士,偵查期間雙方未能和解,檢方將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。
昨天北院開庭前,特地讓雙方調解半小時,但雙方閉門調解,調解室內不時傳出激動大聲爭執,還傳來疑似黃韻玲的哭聲,調解委員充當和事老,勸雙方「金額沒差多少錢,不如各退一步」,總算說服雙方達成協議,黃韻玲步出調解室眼眶泛紅。
兩造回到法庭,表明達成和解共識,但不希望金額曝光,法官罕見地關閉旁聽席的電腦筆錄螢幕,由雙方手寫的字據來確認金額、匯款帳號與期限。
黃韻玲走出法庭時說:「車禍發生一年來,大家都很煎熬,今天能達成和解共識,心情已稍稍平復,總算放下心中一顆石頭,現在相當愉快,希望大家跟我一起給她祝福」,她也承認調解時雙方都有點情緒激動。
媒體追問和解金是不是80萬?她避而不談,只說「這是雙方共識,謝謝大家指教與批評」,不證實也未否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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