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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台北縣瓦斯工人莊志豪今年3月間持刀在汐止市一棟電梯公寓,性侵等電梯的11歲女童,還把精液塗在牆上;警方根據DNA比對,查出他在5年多前就已經使用相同手法性侵另一名6歲女童;士林地方法院6日判他18年有期徒刑。
擔任瓦斯工的莊姓男子,95年涉嫌性侵9歲女童遭到通緝,98年11月交保在外,沒想到隔了4個月又再度犯案,警方採集檢體後發現,94年發生的另一起女童遭性侵案也與他有關。
汐止分局偵查隊長郭承憲4月受訪時說,「3名被性侵的女童都是未滿12歲的女童,我們比對的結果他涉嫌重大,因此持士林地方法院的拘票,在我們轄區康寧街的一個網咖將他查獲到案。」
已婚有小孩的莊志豪事後雖然認罪,卻辯稱長期吸毒喝酒,精神狀態較弱,希望減刑;士林地方法院精神鑑定後,認為他犯案時意識清晰,依妨害性自主罪,一罪一罰各判刑10年,合併執行18年,並要求強制治療。莊嫌犯妻子則堅信先生不會做這種事,還強調先生對兩個小孩很好。
另外,莊男子3年多前還被控以手指性侵一名6歲女童,由於證據不足,最近獲判無罪,但監委認為是檢警採證不全,才讓歹徒逍遙法外,已經申請重新調查。(新聞來源:年代新聞記者許佳詩、林啟政)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09/07/138-2644006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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